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7-05 字体:[ 大 中 小 ]
苏财综〔2017〕23号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苏财综[2017]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