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开发区财政局、苏通园区财政局、通州湾示范区财金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6〕37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7〕104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等文件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市级除涉密单位以外的所有部门预算单位(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公开内容
(一)本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部门(单位)制定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或文件,作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组成内容。公开管理办法由一级预算单位制定,主管部门的下属单位可自行制定,也可将主管部门公开办法作为本单位公开文件。
(二)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包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试点单位预算项目绩效情况等。
各部门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逐项说明,并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预算数等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发生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五)名词解释。对部门预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六)部门绩效信息。由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4)将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其他内容一并公开。
三、公开方式和要求
(一)公开格式
2018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统一模板公开,格式见附件2。公开目录须和公开内容一并公开。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统一格式内容,逐一对照公开,不得遗漏或擅自修改公开格式,确保公开要素齐全,格式统一规范。
部门预算表统一格式见附件3,部门预算表统一通过“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中报表查询下专设的“部门预算公开表”查询、导出,注意数据类型须选择“二下财政审核数”。十二张表格需完整公开,若表内无数据,以空白表公开,不得自行删除。空白表在表底用文字注明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
部门绩效试点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内容,由单位在绩效管理系统申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反馈单位公开。
(二)公开方式
2018年部门预算须实现“双公开”。
1.有下属部门预算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将本系统(含本级及下属单位)部门预算汇总数据和说明等公开内容直接上传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同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系统汇总数据和说明、主管部门本级及各下属单位分单位部门预算数据和说明等公开内容。
2.无下属部门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直接上传本单位部门预算数据和说明等公开内容至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同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3.无门户网站的部门预算单位,将部门预算数据和说明等公开内容电子格式发送市财政局(收件邮箱:499132499@qq.com;联系电话:85594154),由市财政局在南通市财政局网站 “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南通市财政局网站可在“中国南通”网站下的对应链接点击进入。
(三)公开时间
2018年部门预算已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我局以通财预〔2018〕1号文批复下达。请各部门(单位)于2月4日前完成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试点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在2月14日前完成公开。无下属部门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有下属部门预算单位的主管部门(包括本级及各下属单位),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反馈表》(格式见附件5),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在公开后3日内报送市财政局预算处(一式两份),同时报送该表电子格式(收件邮箱:499132499@qq.com)。
(四)工作考核
各部门(单位)是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部门(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列入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日常督查考核内容。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截止日后,市财政局将组织对各部门(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情况集中检查。对未及时公开或不符合公开要求的单位责令其及时整改,并扣减该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分数,扣分情况报送市考核办。同时按我局内部考评办法对我局相关业务处室相应予以扣分。
四、其他事项
(一)稳妥应对社会舆论。各单位要密切跟踪预算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注重收集社会各界需求,围绕预算信息公开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释疑解惑,主动引导舆论,为预算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依申请公开事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受理,对申请内容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按照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严密工作流程,以规范的格式进行答复。
南通市财政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