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朱宏坤同志任经济建设一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经济建设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志军同志任经济建设一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经济建设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陆小平同志任经济建设二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宏均同志任综合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孙洋同志任经济建设一处科员,免去其经济建设处科员职务;
陆宇晗同志任经济建设二处科员,免去其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科员职务;
曹斌同志任综合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科员,免去其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科员职务;
曾阳阳同志任综合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科员,免去其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科员职务。
中共南通市财政局党组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