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走群众路线、提工作效率”为主线,在收入组织、支出保障、促进发展、完善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2014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收入组织,确保量质并举
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相关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位次,质态良好。同时,注重收入均衡入库,避免大起大落。2014年,全市累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0亿元,增长13.2%,收入总量居全省第4位;全市地方税收收入457.3亿元,增长14.4%,全市财政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超全省平均水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2%,超全省平均水平(10.1%) 3.1个百分点,列全省13市第5位。二是地方税收收入增幅超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增长14.4%,超全省平均水平(10.8%)3.6个百分点,列全省13市第2位。三是税收占比超全省平均水平。全市税收占比为83.2%,超全省平均水平(83%)0.2个百分点,列全省13市第4位。
(二)推进财源建设,助力经济发展
创新思路,拓展职能,不断探索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一是制定完善政策办法。研究制定2014年“保增长”政策、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息处性的财源建设清理工作,深化落实对外借款审批制度,落实借南通综合保税区财税政策,完善南通机场航线补贴、融资、增效办法,完善“营改增”政策。牵头研究制定规范政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推行“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参与研究完善市区旅游业发展奖补及楼宇经济发展政策,继续对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实施奖励。二是探索财政投入方式转变。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0.7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逐步由无偿向有偿转变。通过设立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吸引2家创投机构落户。搭建小微企业“助保贷”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审批、放贷16家企业5970万元。三是拓展财政融资功能。牵头设立我市首个城市发展基金—平安·南通城市发展基金,首期规模50亿元,首批15亿元资金募集到位。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绿化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中心与保障房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分别提款100亿元和40亿元,为市区土地储备、保障房及拆迁安置房建设筹集资金。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加强与部、省对接,完成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中涉及财政的工作任务。争取到2013-2017年省财政每年对苏通园区及滨海园区的定额补助。争取到沪通长江大桥主体税源。争取到部、省级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节能环保、科技发展等专项资金和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等近15亿元。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社会民生
进一步加强支出保障,优化支出结构,新增财力不断投向民生和社会重点领域。一是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牵头建成农桥710座,比市政府年初下达任务数多210座。开展新能源客车试点,首创“租赁模式”购置纯电动公交车150辆。及时拨付市区两个新增120急救点补助资金。二是加大城乡保障力度。安排农发资金2.4亿元,支持绿化造林,推进市区河道及村庄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市级财政投入卫生事业资金74825万元、养老事业4400万元、个人医疗补助救助33555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资金22692万元。安排计生一次性奖励3734万元。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建立市区老年护理保险机制。三是加大科技人才扶持力度。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科技及人才建设专项资金3.3亿元。落实专项资金着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出台市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奖励、医学重点学科及重点人才奖励办法。四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参与研究出台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整合做大市区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单位管理创新,配合推进南通广电传媒集团和报业传媒集团改革组建。调研整合市区社会事业资源配置管理,研究制定市直中学、职业教育财政补助经费安排标准,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五是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对市区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黄标车提前报废补助、燃煤锅炉淘汰补助、生态红线区域补助、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等逾6000万元,出台了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六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城建、基建、供电及水利等项目概算评审。推动长江路西延、应急水源工程、江海大道东段、南通高师新校区、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中心血站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深化管理改革,提升理财水平
审时度势,顺势而为,不断拓展财政管理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一是深化财政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财税改革和预算管理改革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市级78家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研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生育保险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出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操作办法,推动市级17个试点项目落实。二是加强财政管理。出台市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监管机制。出台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意见,拟定财政债权清理方案,分别清理对区及企业债权。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制度,修订因公出国(境)经费、短期出国培训费等7项一般性支出管理办法,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及接待改革。清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办企业收益收缴计划和具体办法,提请出台《南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三是提升绩效水平。制定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对市级再就业资金、农村改厕资金等12个民生类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全面清理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四是加大财政监督。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全市2111家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部开展了自查自纠。配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专项检查。以信息化手段监管城建资金运行管理,在全国城建资金管理中首创城建资金管理信息系统, 今年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城建项目全领域公开透明,全方位监督检查,全过程绩效控制。
(五)开展教育活动,强化整改落实
年初及时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深入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和“走群众路线,提工作效率”大讨论。召开40多场座谈会,当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等意见建议。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等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召开5次党组会,研究讨论活动重要事项。全体局领导(含调研员)对市区32个乡镇财政所开展“全覆盖”调研。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针对查摆出的“四风”问题,重点研究制定局领导班子12类23项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十大专项治理行动”整治方案5项整治重点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全部整改落实。进一步优化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5个。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市财政部门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我市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努力适应新常态下财税运行环境的新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政策导向和财税制度保障。
(一)强化组织管理,确保财政收入提质保量
2015年,随着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及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将按照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总体要求,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快速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不断提升载体平台功能,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我们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和国家、省政策的变化,强化收入组织,加强征收管理,保持财政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同步。同时,注重提升收入质量和支出效益,实现可持续和均衡发展。一是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化解成本压力,拓展市场,实现转型升级。同时,在工业经济回升不稳固的形势下,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过渡。二是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方向,围绕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房产税等改革重点,加强地方税源培育、税基建设,不断壮大地方主体税源。三是继续强化综合治税,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清理,加强风险应对,对重点税源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征收入库和税收变化情况,堵塞征管漏洞,实现税源有效监控。四是增强税收经济观,树立政府投入与财税回报良性互动发展理念,围绕税源抓项目,围绕效益给扶持。强化沟通协调,继续争取沿海开发、陆海统筹等上级扶持政策。
(二)加大统筹协调,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分配的杠杆作用,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结合,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一是整合政府专项资金。根据规范政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实行 “清单式”管理,规范资金设立和调整,改革资金使用方式,完善资金市区分担机制。二是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探索资本化运作模式,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创业引导、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科技进步,试行产业项目、重大专项等“项目公司化”运作。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融合发展。三是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功能。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做大做强船舶及重装备、能源、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主导产业,着力发展海洋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功能平台建设。完善“三农”、小微企业财政扶持政策,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严格征管行为,正税清费,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国有企业功能性重组和资源整合,实现平台型企业向实体型企业转变,创造条件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四是不断探索财政融资新渠道。拓展以地方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一般债、专项债等发行试点。推广PPP模式,研究合约管理办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市政设施运营、智慧城市建设等。联合城建集团、广发银行,争取发行第二支城市发展基金。研究出台市财政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政策办法,鼓励丰富地方金融业态,研究组建我市财产保险公司,支持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
(三)优化支出结构,实现民生财政有效保障
完善以财政体制、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断提升。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市级中心镇和沿海前沿重点区镇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政策,实施水环境生态转移补偿制度。理顺市与区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下放区管理。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支持南通报业集团和广电集团等做大做强。探索医疗集团化管理,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非公立医院发展。完善弱势群体政府托底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统一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重大疾病保障办法。推动市区教育体育设施免费开放。
(四)深化财税改革,夯实现代财政管理根基
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为重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分险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推进两项预算向人代会报告工作,试编全口径城建资金收支预算。开展中期预算研究和试点,试编三年财政滚动规划。健全透明预算制度,政府和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推进“三公”经费详细公开和会议费、培训费公开。二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源头管理,摸清存量债务,研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办法。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公益性、建设性、财源性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平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构建科学债务体系,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三是完善财政管理机制。通过完善税收分成、明晰支出责任、健全转移支付三大机制,调整完善新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管理层年薪考核挂钩机制。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四是加大财政绩效监督。加强国库现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回收力度。完善市本级政府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编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地位,实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责制。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督查,坚决查处各类财税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