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收入组织、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优化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
一、2015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收入组织,确保量质并举
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收入质量不断优化,相关指标在全省位居前列。2015年,南通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5.6亿元,比上年增长13.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总量和增幅均列全省地级市第四位。其中,地方税收收入521.1亿元,增幅13.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列全省第一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3%,列全省第三位。市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6亿元,县(市)完成353亿元。
(二)调结构促转型,稳定经济增长
及时出台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制定“稳增长”政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财政政策,出台清理整合后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调研“营改增”、新常态下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出台30多项财税政策措施基本覆盖扶持大企业(集团)发展、支持实体经济、总部经济、招引大项目、综合保税区等经济发展的相关重点领域;2015年兑现“稳增长”政策2.6亿元,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制定市级科技发展及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科技人才专项资金3.8亿,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设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首期财政投入3亿,引导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南通紫荆华通母基金,投资先进通信研究院、视觉处理芯片等项目;全省首家发放小微企业“创业贷”,运行半年放贷近9亿元,通过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助保贷”、“苏科贷”、“投贷保”等金融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升保障能力
2015年,南通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民生和社会领域倾斜,增强公共财政服务能力。全市财政民生支出43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超额42%完成市政府“实事工程”农桥建设任务,筹措162亿元保障长江路西延、两河两岸、通刘路拓宽改造等重大城建项目投入,城乡居民养老、医疗、教育、卫生等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公车改革。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0亿元,有力支持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能源汽车推广、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全市上报项目69项,总投资1567亿元,在绿化建设管养、路灯改造维护等领域开展PPP探索,减少当期财政投入超1亿元。
(四)完善管理体系,推进制度改革
2015年,南通市完善“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效衔接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首创“第五本预算”——全口径城建资金预算,丰富预算管理体系。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工业、农业、交通等领域的265家部门预算单位550个项目,资金规模13亿元。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2015年预算、2014年决算分别细化公开到支出项级、类级科目,公开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全年清理收回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亿元。制定市级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保障等15个资金管理办法。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建立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管理层年薪挂钩机制,国有独资企业按30%比例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制定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涵盖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9大类118项,全年发生额3.89亿元,占政府采购总额44%。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随着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措施到位,财政收入有效增长率将进一步下降,而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增支需求仍然较大。市财政部门将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实现“十三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实保障。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一是出台新的“稳增长”政策措施,支持“存量扩张”,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拓展新经济增长点、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支持扩大外贸规模、支持发展外贸新业态;二是保障招商经费供给,支持招引重特大、前景好的项目和推行产业链招商,实现“增量发展”,尽快形成新的税源增长点;三是围绕“互联网+”、“南通制造2025”、智慧南通等新兴产业重点,积极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股权投资,引导金融要素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四是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政产学研金介用”的深度融合,支持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和高端创新载体,推动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五是落实国家“组合拳”政策,努力在“降成本”上下功夫,减轻企业负担,释放内生和外延发展动力。
(二)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有效保障民生发展
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力争达到76%。一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积极研究鼓励房地产业发展和消费的相关政策。吸引大学生、技术型产业工人等年轻消费群体落户南通,重点关注改善型住房需求,加大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不同层次住房消费。二是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城市建设从“功能型”向“生态型”转变。重点支持生态红线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建筑节能、循环经济发展等,大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第二生态圈建设”目标,城建计划投资29亿元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积极开展新一轮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实行医养结合,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梳理现有政策,整合相关资金,出台实施加快市区医养融合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从整合建设老年人医养服务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大力促进居家和机构养老医护能力提升等五个方面入手,明确市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四)拓宽渠道优化结构,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适度把握负债规模。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负债需求。二是不断调优债务结构。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长期、低息金融支持,用好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性资金。继续争取政府债券置换债务额度,调优负债结构,节减债务成本。三是努力拓展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通过城市发展基金、公司债、专项债等创新方式,拓宽城建融资渠道。推广PPP、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市政设施运营、智慧城市建设等。四是完善债务监管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实施偿债预警;建立和完善监测债务风险的指标体系,将债务规模控制在预警指标允许的范围内。
(五)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加大预算约束。优化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法,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会议费、培训费公开,逐步公开政策制定、项目评审、资金分配、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决策过程和依据。二是强化财政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力争实现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全覆盖。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收益收缴。三是深化绩效监督。在保持对“三农”、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财政资金和部门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非部门预算特别是条管部门地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机制,重点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