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金)局、国家税务市区分局、地方税务市区分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税〔2014〕44号)要求,经单位申报、税务机关初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市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获得第五批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名单所列单位在纳税申报中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中免税收入范围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不符合免税收入范围的应税收入,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第五批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
南通市财政局 江苏省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南通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9日
附件:
第五批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
序号 |
名单 |
优惠纳税年度 |
1 |
南通江海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2017-2021 |
2 |
南通市食品安全协会 |
2016-2020 |
3 |
南通市崇川区旭日之馨职业培训学校 |
2017-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