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财政(金)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苏财综〔2017〕25号)要求,为规范我市财政票据管理,减少财政票据种类,提高财政票据信息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现行使用的财政票据进行归并改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票据目录和财政票据样式
根据江苏省财政票据归并改版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统一公布《南通市财政票据目录》(附件1)和《南通市财政票据样式》(附件2)。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根据管理实际,在《南通市财政票据目录》范围内自主选用合适的财政票据。
二、财政票据归并改版时间安排
我市新版财政票据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由于本次财政票据归并改版涉及面广,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与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软件开发公司沟通对接,确保新旧版财政票据的平稳有序过渡。除过渡期内已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江苏省社会保险费统一票据(机打)、江苏省非税收入定额票据(10元)”外,现用的财政票据均属于老版财政票据,无论票据名称是否一致,各用票单位都必须在规定时间更换新版财政票据。
三、财政票据信息化管理推进要求
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是财政票据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工作。凡可使用机打票据代替手工票据或定额票据的,应当使用机打票据;凡可使用通用票据代替专用票据的,应统一使用通用票据。
四、市直新版财政票据申领和旧版财政票据缴验
市直用票单位可在6月10日后,前往市政务中心财政窗口(A92、A93)申领新版财政票据。
新版财政票据启用后,市直各用票单位应当及时前往市政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票据缴验工作(附件3:《南通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验表(市直单位使用)》;附件4:《南通市其他财政票据缴验表(市直单位使用)》)。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张宏均;联系电话:85594170。
附件:1.南通市财政票据目录
2.南通市财政票据票样
3.南通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验表(市直单位使用)
4.南通市其他财政票据缴验表(市直单位使用)
南通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