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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市级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9-08 字体:[ ]

南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文件(六)

 

关于南通市市级

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 2016 8 26 在南通市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黄林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118日,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级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此后,市财政部门分别与省以及各区办理了财政结算。根据2015年初市人代会关于批准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现将市级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财政预算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1.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5.6亿元,占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1.8%,增长13.8%,税收占比83.3%2015年南通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详见附表1

2015年,市区(含市级、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2.7亿元,占预算的102.5%,增长12.4%2015年南通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详见附表2

2015年,市级(含市本级、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下同)入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3亿元,剔除崇川区、港闸区入市级库应统计在两区的收入17.1亿元,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2亿元,占预算的101.3%,增长8.8%2015年南通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详见附表3

2.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动用当年地方财力来源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13.2亿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动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安排支出,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134.6亿元。加:上年结转12.1亿元、上级核拨专款21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10.4亿元,减:补助县(市)区专款18.1亿元、清理回收历年结余1.8亿元,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支出预算为158.2亿元。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6.7亿元,占预算的92.7%,增长18.5%2015年南通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详见附表4

3.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来源为176.1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158.2亿元,减当年支出146.7亿元,未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11.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9亿元(与年度支出预算动用14.7亿元相抵,当年净安排3.2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1.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7亿元。由于市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减收,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35.5亿元。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9亿元,占预算的118%,同口径下降41.3%,主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资金收入比上年下降45.1%2015年南通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详见附表6

2.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动用当年地方财力来源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5.8亿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减收,相应减少支出预算安排9.4亿元,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后,市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6.4亿元。之后,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基金收入增收增加城建资金支出预算安排5.9亿元,市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42.3亿元。加:上年结转11.4亿元、上级核拨专款4.2亿元,减:补助县(市)区专款2.2亿元,清理回收历年结余并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6亿元,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为49.7亿元。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4.7亿元,占预算的89.9%,同口径下降38.6%,主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资金收入减少,支出下降46.6%2015年南通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详见附表7

3.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财力来源为56.9亿元,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7.2亿元(包括当年结余清理调出1.2亿元、历年结余清理调出6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49.7亿元,减当年支出44.7亿元,未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1.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05亿元。由于汽运集团股东大会决议对2008-2014年度形成的利润暂不分配,以及城建集团2014年度决算调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减少,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1.04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01亿元。2015年市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9亿元,占预算的104.7%,增长83%,主要是组织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举办企业的历年国有资产收益进行了清缴。

2.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2.05亿元。由于部分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减,支出来源相应减少,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为1.04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01亿元。2015年市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61亿元,占预算的58.9%,增长2.9%2015年南通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详见附表89

3.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力来源为1.09亿元,减当年支出0.61元,结转下年0.48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1.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94.5亿元,实际完成102.7亿元,占预算的108.6%,增长14.3%

2.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01.5亿元,实际完成101.2亿元,占预算的99.7%,增长14.5%2015年南通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详见附表10

3.收支平衡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76亿元,本年收入102.7亿元,本年支出101.2亿元,年末结余77.5亿元。

二、省以上财政资金补助和使用情况

2015年,省以上财政共补助市级资金16.6亿元,同口径增长6.5%,其中,市本级13.9亿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1.5亿元,苏通科技产业园区0.2亿元,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1亿元。省以上财政补助市本级资金分类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1.2亿元,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1亿元,科学技术1.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9亿元,医疗卫生1.5亿元,节能环保1.1亿元,农林水事务1.4亿元,交通运输1.9亿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1.9亿元,其他支出1.9亿元。

2015年,市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一是加强对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深入分析和研究沿海开发、陆海统筹等上级各项补助和扶持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加大争取资金力度。2015年,争取到省沿海开发补助资金3554万元、沿江开发补助资金2300万元、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补助资金3975万元、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352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4亿元等,有力地支持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强化管理,提高资金拨付效率。进一步完善预算指标下达和财政拨款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及时下达和拨付各项补助资金。三是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实行跟踪问效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上级补助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和执行情况

1.教育当年支出预算安排15.2亿元。加:上年未完项目结转1.7亿元、上级核拨专款及补助2亿元;减:补助下级1.4亿元、清理回收结余结转资金0.9亿元,总支出预算为16.6亿元。完成教育支出15.7亿元,占预算94.3%,结转下年0.9亿元,主要是数字化校园等政府采购项目及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资金结转下年支出。

2.科学技术当年支出预算安排3.7亿元。加:上年未完项目结转0.2亿元、上级核拨专款及补助1.4亿元;减:补助下级0.9亿元、清理回收结余结转资金0.2亿元,总支出预算为4.2亿元。完成科学技术支出3.8亿元,占预算90.4%,结转下年0.4亿元,主要是年底省下达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金未形成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当年支出预算安排6.8亿元。加:上年未完项目结转0.5亿元、上级核拨专款及补助4.2亿元、动用当年存量资金安排0.9亿元;减:补助下级3.9亿元,总支出预算为8.5亿元。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亿元,占预算92.2%,结转下年0.6亿元,主要是年底省下达就业及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专项资金未形成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当年支出预算安排8.3亿元。加:上年未完项目结转0.3亿元、上级核拨专款及补助4.2亿元、动用当年存量资金安排1亿元;减:补助下级3亿元,总支出预算为10.8亿元。完成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亿元,占预算94.1%,结转下年0.7亿元,主要是年底省下达公立医院改革等专项资金未形成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当年支出预算安排2亿元。加:上年未完项目结转0.2亿元、上级核拨专款及补助0.2亿元、动用当年存量资金安排0.2亿元;减:补助下级0.1亿元,总支出预算为2.5亿元。完成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亿元,占预算92.4%,结转下年0.2亿元。

6.农林水事务当年支出预算安排4.7亿元。加:上年未完项目结转0.3亿元、上级核拨专款及补助4.4亿元;减:补助下级3.8亿元、清理回收结余结转资金1亿元,总支出预算为4.6亿元。完成农林水事务支出3.8亿元,占预算81.6%,结转下年0.8亿元,主要是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政府采购项目结转下年支出,年底省下达农业产业发展及农田水利等专项资金未形成支出。

四、2015年市本级重点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8.7亿元,年度分配下达36.2亿元。根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工作意见》(通人发〔201513号)要求,市人大2015年度重点监督6项专项资金,相关专项资金决算情况如下:

1.首台套装备投放市场和示范应用专项。年初预算安排1050万元,市区船舶海工产业共有23个项目获得总额988万元的资金扶持,占预算的94.1%。获得扶持的企业中有13家企业销售增长,12家企业利润上升。扶持政策达到了引导企业加大新设备和新技术投入的预期目标,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2.市区蔬菜基地建设专项。年初预算安排2615万元,实际补助2537万元,占预算的97%2015年市区蔬菜基地项目计划建设蔬菜基地8000亩,实际完成8368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4.6%。支持市区蔬菜基地建设,既提高了农业产值,丰富了市民的菜篮子,也为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创建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

3.市区河道治理专项。年初预算安排4亿元,实际拨付1.7亿元,占预算的43.6%。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河道整治项目工程量大,需跨年度实施。近几年来,通过实施市区河道整治,市区水环境面貌有了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4.学前教育专项。年初预算安排330万元,根据《南通市区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实际兑现奖补资金381万元,超过年初预算安排51万元(通过动用以前年度教育费附加结余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的设立,进一步引导区级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改善了市区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5.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奖励专项。年初预算安排500万元,20151895文博产业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兑现奖励资金100万元,占预算的20%。通过近几年的政策引导和项目扶持,进一步发挥了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6.市区民办养老机构补助和居家养老购买补助专项。年初预算安排650万元,实际拨付补助资金567万元,占预算的87.2%。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增设医疗功能,提高护理型养老服务床位的比重,完成了市区18家养老机构的升级改造工作。对各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实行补助,开展居家呼叫和应急救援、日托助餐、家政维修及康复护理、农村社区“一助一”等服务,既丰富了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也增加了就业,带动了家政服务型公司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五、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财政部门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完善不可预见费编制方法,健全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挂钩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建立民生支出优先保障和发展支出重点保障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2015年初市本级部门支出预算为41.5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①兑现2014年机关目标考核奖1.9亿元,动用总预备费0.4亿元,省下放部门(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列入市级部门预算追加2.9亿元,共计调增部门预算5.2亿元; ②省下专款、政府专项基金分配等并入部门预算3.9亿元,其中省下专款2.8亿元、政府专项基金预算分配等1.1亿元;③单位上年结转3.2亿元;④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部门预算5.4亿元;⑤单位组织收入超收增加成本性开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及单位动用历年财力结余等10.4亿元;⑥年终清理收回部门预算单位结余结转2.7亿元。上述合计净调增预算25.4亿元,调整后2015年市本级部门总支出预算为66.9亿元。

当年部门预算实际支出62.2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3%。其中:用于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的基本支出31.1亿元,占支出总额的50%用于项目支出31.1亿元,占支出总额的50%

六、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举措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财政运行的新情况、新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年初市人代会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支持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改善,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执行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及政府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措施办法,努力加以解决。

(一)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对标找差,加快进度,确保2016年基本完成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继续贯彻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严安排支出预算,压缩一般性项目和三公经费支出。完善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调整有关费用计提基数,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标准体系。优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方法。加大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压缩其他支出预算占比,逐步减少预算调整及科目调剂现象。二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加强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收益收缴管理,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法,提高编制科学性,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推进透明预算制度建设。强化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将预决算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二级预算单位,接受广泛社会监督,提高预算透明度,促进预算编制更加规范、公正、高效。继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逐步公开政策制定、项目评审、资金分配等决策过程和依据。

(二)    强化预算约束控制,规范预算执行行为

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整程序,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类预算指标下达流程和时间要求,严格预算指标调整范围和程序,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管理,规范结余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增强预算单位依法理财、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实行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指标下达、执行进度等情况。研究制定《市辖区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督促各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执行实时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支出序时均衡性。三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制订新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严格举债审批程序,强化负债总量规模控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监管机制,规范各县(市)、区及国有平台公司债务监管。实行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全覆盖,切实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和新增债券,降低政府性债务成本,优化政府性债务结构。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加强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功能和杠杆效应。一是完善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超前谋划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方向和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细化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尽早确定下一年度各政府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用途及金额,并按三级项目明细编制。力争从编制2017年预算起,实现政府专项资金与部门预算编报完全同步,一并提交市人大审议。根据政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市人大对政府专项资金的审查要求,积极配合和认真做好列入市人大2016年重点审查的12项政府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根据政府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分工,推进和督促市相关部门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各政府专项资金的具体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政府专项资金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明确预期绩效目标,量化考核内容,落实管理责任。三是放大政府专项资金杠杆效应。巩固政府专项资金整合成果,推进政府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资金改基金无偿改有偿等方式引导金融要素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综合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创业引导、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试行产业项目、重大专项等项目公司化运作,推进重大项目快投入、快见效。探索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改造和提升创投平台,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融合发展。建立产业基金进退机制,加速产业基金循环和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