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市级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项目,有效缓解基层资金紧张,确保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如期实现,在市纪委、市农办、市审计、市财政四部门联合审查验收基础上,市财政于近日审核拨付第二轮市级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阶段扶持补助资金1730.2万元。
在第一轮市级财政补助3.4亿元扶持全市424个市级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分三年共投入7360万元对92个市级经济薄弱村进行第二轮重点扶持,力争到2019年实现村级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坚持市场导向,坚持集体所有,创新扶持方式,不断提升薄弱村发展能力。截至目前,已有46个集体经济薄弱村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取得了投资收益,其中海门、启东两市30个市级经济薄弱村项目全部完成。下一步,市相关部门加强督查指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市财政会在第一时间将市级补助资金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