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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再次下拨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2.9亿元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03 字体:[ ]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根据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市财政将2018年度新增占补平衡指标市级补助标准提高至25万元/亩。截至2018年6月29日,市财政局已将2018年预拨指标12.9亿元提前下拨至各县、市(区)。

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农业一号工程,决定通过三至五年时间在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作为全省唯一一家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市,我市在整合省以上各类涉农资金基础上,市财政将新增投入超过30亿元用于提升建设标准,为进一步激发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热情,市财政逐年提高高标准农田新增占补平衡补助标准,2016年为10万元/亩,2017年提高到15万元/亩,2018年再次提高为25万元/亩。为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3月份下拨2017年新增占补平衡指标市级补助资金9亿元的基础上,市财政牵头与市国土、市农发等部门会商,加强与市属各区的沟通协调,做实做细工作,市属各区也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树立全市经济一盘棋的思想,克服困难,多方筹措,第一时间将新增占补平衡指标费上缴市财政局,为全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